医药招商加盟
  • 收藏本页
  • 手机版
  • 经销商商会

    经销商商会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3120021615

当前位置:蚂蚁医药网 > 药品招商

    医药资讯内容

      灵石分局查处一起经营冬虫夏草等假劣药品案件
      发布日期:2006/7/26 发布者:lzy 共阅1238次
          2006年7月12日,灵石分局对灵石县阳光大药房涉嫌经营冬虫夏草、浙贝母、山豆根等3种假药行为进行了查处。
       
          经晋中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SXJZ20060307、SXJZ20060305、SXJZ20060320显示,灵石县阳光大药房经营的冬虫夏草、浙贝母、山豆根等三种中药成分不符合规定。经调查取证得知,
       
          冬虫夏草系2004年7月10日从河北省康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共购进200克,以每克20.7元的价格销售,现库存150克;
       
          山豆根系2006年4月23日从河北省康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共购进1.6kg,以每千克20元销售,现库存1.13公斤;
       
          浙贝母系2004年12月10日从安微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购进,共购进2公斤,以每公斤120元价格销售,现库存0.35公斤。
       
          灵石分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06年6 月27日和7月3日对上述库存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
       
          2006年7月12日,经灵石分局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合议后,对灵石县阳光大药房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247.4元,没收违法销售药品价值金额2倍的罚款8824元,罚没金额总计10066.4元。
       
      (转载自“安徽食品药品网”)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2、本网站郑重提醒访问者:请在转载有关文章时务必尊重该文章的版权、著作权;
      3、如果您发现有您未署名的文章,请立即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加上您的署名或做相关处理。
      4、如果您发现您的相关信息或资料在此转载并且觉得侵犯了您的版权,敬请来函 3258500132@qq.com 通知我们,我们将在 第一时间进行更改或者删除。
      5、任何人在本站发表的任何信息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请文明用语,否则后果由发表者自行承担。
Copyright 版权所有:蚂蚁医药网 | 客服电话:13120021615 | 备案:京ICP备15005126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opyright © 2009-2021 www.mayiey.com All Rights Reserved.